2016廣東越秀區城市管理局屬下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7人】
越秀區城管局屬下越秀區市容環衛監督管理所、越秀區燃氣管理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越秀區城市管理局養護所屬未分類財政核補經費來源事業單位,市容環衛監督管理所主要任務是承擔全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事務性工作;區燃氣管理所主要任務是承擔全區燃氣行業管理的事務性工作;養護所主要任務負責加強市政道路重要路段、時段的保潔及各項突擊工作任務。
為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更好地選拔人才,根據有關規定,越秀區城市管理局屬下事業單位面向全區公開遴選6名公益一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財政核補經費來源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遴選由越秀區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區人社局負責全程指導、監督。
二、遴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堅持人崗相適、擇優選用原則。
三、公開遴選的職位及職位說明
1.市容環衛監督管理所管理人員(九級職員,管理崗)3名: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其中1名還需承擔財務工作。
2.燃氣管理所管理人員(九級職員,管理崗)3名:主要負責本區燃氣行業綜合管理事務工作,其中1名還需承擔財務工作。
3.養護所管理人員(九級職員,管理崗)1名:負責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
四、遴選人員范圍
截止報名時,在編、在職(崗)滿1年的廣州市越秀區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其中報名養護所工作人員的,為在編在職(崗)滿1年的廣州市越秀區財政核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公開遴選調入事業單位后,需按新單位崗位及職務執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
五、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5.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6.管理崗位要求熟練使用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文字材料寫作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報名財務工作管理崗的,需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7.身體健康。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