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石獅市財政局招聘雇員公告【招4人】
(四)雇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雇用的,由石獅市財政局按勞務派遣方式辦理相關用工手續。
六、人員管理
雇員采取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石獅市財政局委托福建省石獅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勞務派遣公司”)為雇員勞務派遣機構,雇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石獅市財政局工作,勞務派遣期限3年。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崗位需要、考核情況和本人意愿,可對雇員進行續雇。
雇員派遣到石獅市財政局期間,日常考核管理由石獅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和落實。雇員應遵守石獅市財政局規章制度,服從石獅市財政局管理。
雇員派遣期間與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約定執行。
七、薪酬待遇
雇員實行年薪制,按3500元/月(含個人應承擔的五險一金等費用)標準發放。其中基本工資(80%)按月計發,績效工資(20%)全部納入雇員獎金管理,以雇員月度考核(12%)和年度考核(8%)為依據,按考核結果發放。
雇員在石獅市財政局派遣期間食宿自理,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休假、病假、事假及工傷、撫恤等待遇按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雇員派遣到石獅市財政局工作期間,石獅市出臺機關事業單位雇員薪酬管理辦法的,薪酬待遇按新辦法標準執行。
八、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雇用等工作全程接受我市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88712495。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石獅人才網(www.sshr.net)發布。考生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因個人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咨詢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管理股,咨詢電話:0595-88718084。
(四)考生應仔細閱讀本通告各有關規定后方可報名。因未認真閱讀本通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方案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石獅市財政局招聘雇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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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