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文山州環境保護局選調州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中心會計人員公告【招1人】
注意事項。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由文山州環境保護局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選調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2016年12月13日在文山州人社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選調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三)考試
采取百分制計分,筆試占總分40%,面試占總分60%。筆試成績公示后,進入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出現成績并列的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數,如達不到1:3比例的,則該崗位全部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綜合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得參加選調。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不指定用書,內容主要是履行崗位職責的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滿分100分。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工作思路、崗位適應程度及實際工作能力。
3、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予以計算并公布。
(四)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第一名列為考察對象,考察由文山州環境保護局負責,通過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個別談話、走訪、實地考察、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五)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六)公示
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選,經局黨組研究同意,在文山州人社網和文山州環保網公示7天。公示期內如有舉報,經調查核實屬實的不予選調,空缺名額再按程序依次進行遞補。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在辦理調動手續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檔案資料等進一步審核,發現條件不符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成立州環境保護局公開選調州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中心會計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局辦公室負責本次選調具體工作。
(二)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本次公開選調州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中心會計人員工作在州紀委派出第一紀工委、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本公告由文山州環境保護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文山州環境保護局公開選調州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中心會計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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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山州環境保護局公開選調州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中心會計人員計劃》.xlsx
2.《文山州環境保護局公開選調州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中心會計人員報名登記表》.xlsx
文山州環境保護局
2016年11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