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陜西三原縣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6年咸陽市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公告》的規定,現將我縣2016年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三原縣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各招聘崗位,通過筆試且在咸陽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公布參加資格復審的所有考生。
二、資格復審地點
三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地址:三原縣政府東三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11月24日8:30-18:00
四、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1、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www.chsi.com.cn打印)、戶口本或相關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應聘教育類崗位須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3、在職人員考生須出具單位同意報名應聘證明(其中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須出具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名應聘證明)。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與所簽訂服務協議部門(組織、人社、教育、團委等)出具的服務期滿同意應聘證明。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前做好準備,并相互轉告,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參加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原則上必須考生本人前來辦理,確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受委托人除提交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所需全部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現場驗證合格的應聘人員,將核發《資格復審合格回執單》,作為面試的依據,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
原標題:關于2016年三原縣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三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1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