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秭歸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人】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每一崗位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做好記錄(考生也可在縣人社局網站上查詢)。
(3)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合統一組織;面試方式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個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4)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綜合成績計算出來后,連同面試成績由縣人社局對外公布。
4、體能測評
報考運政執法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評標準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在體檢環節,妊娠期考生暫不進行婦科、放射等體檢項目的檢查,但應在體檢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結束后補做上述檢查,并由體檢醫院綜合體檢情況,做出體檢合格與否的結論,體檢完成并合格后,再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公示可與同批次考生一并進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重點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人社局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發現并查證核實擬聘人員確有不能聘用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確因工作需要遞補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有關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三、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監部門和社會監督,筆試、面試等關鍵環節聘請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參與監督。凡在工作中違法違紀者,按黨紀政紀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凡因違紀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考生,三年內不得參加秭歸縣內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
四、報名咨詢電話
秭歸縣人社局:0717-2886072
秭歸縣房管局:0717-2880421
秭歸縣交運局:0717-2882552
原標題:秭歸縣2016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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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秭歸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doc
2016年11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