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濟南市濟陽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0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公共服務水平,根據我縣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2016年濟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人員須在2016年11月22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經確認符合定向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進行公示。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人,其中衛生事業單位20人,其他事業單位20人,具體招聘計劃和崗位專業要求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與地點。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交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2日――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濟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濟陽縣城開元大街162號)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