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滁州市鳳陽縣招聘輔助人員公告【21人】
4、報考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6、報考人員務必于2016年12月9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卷面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稅收代征輔助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市場監管輔助崗位和產業園輔助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
地點:見準考證
3、考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鳳陽政府網站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40%+《專業知識》*60%。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1:1比例,從到低分確定擬體檢、考察人員,若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的增加面試程序。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依據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筆試入圍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由縣人社局和招考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從體檢和考察均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鳳陽政府網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后待遇
1.采取勞務派遣方式進行,被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為3年,用人單位負責對輔助人員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滿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向勞務派遣單位提出續簽或解聘意見。
2.被聘用人員工資按現行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第一年1500元/月,第二年1600元/月,第三年1700元/月。合同期內工資和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單位負擔部分由用人單位按時將經費劃撥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發放工資和繳納“五項社會保險”。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縣人社局、招考部門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監察局監督。
特此公告。
監督舉報電話:2226681(縣紀委信訪室) 673594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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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