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廈門市第五醫院招聘編制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45名公告(公告【招11人】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下放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廈府〔2015〕16號)中區屬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考試下放各區承辦實施的精神,廈門市翔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組織實施廈門市第五醫院公開招聘編制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統一考試工作。現將招聘考試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章守紀,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2017屆畢業生、完成規范化培訓(以下簡稱規培)未就業的醫學院校研究生。
(二)根據福建省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完善福建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衛科教〔2015〕107號)和《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福建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衛科教〔2016〕83號),以單位人身份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在培訓期間及及培訓結束(含終止培訓或退出培訓)后3年內,不得報考培訓基地的任何招聘崗位。報考對象需適合上述規定。
三、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資格條件
詳見《廈門市第五醫院公開招聘編制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就近到以下招聘會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聯系人:(附件)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復核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裝訂成冊:
1、2017屆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下同)、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完成規培未就業畢業生: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就業推薦表、完成規培證明材料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簡章規定及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后,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前和考核階段時,廈門市翔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和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辦理聘用手續時,區人社局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區人社局再復核為準。
五、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方式。
(一)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廈門市翔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的面試考核。面試時間一般安排在資格復核的當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1:1比例進入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
(三)面試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六、體檢與考核
(一)從面試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二)進入體檢的報考人員在面試所在地三級醫院體檢,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將體檢報告配送至招聘單位(地址、郵編見附件3)。情況特殊需延遲遞交體檢報告的,須事先征得招聘單位的同意,且要約定延遲遞交的期限。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
(四)在辦理畢業生接收或報到等就業手續前,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考核資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決定是否從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分數排名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需要遞補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報區人社部門批準。聘用人員已進入辦理人員調動或重新錄用或畢業生接收或報到等就業手續的,其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