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余姚市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26人】
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隊伍結構,健全人才儲備機制,滿足社會事業發展需求,根據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擬面向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6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寧波市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在寧波大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具有研究生學歷者不限生源,委培生、定向生不能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愛崗敬業,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2.學習成績優良,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組織協調能力,有一定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創新思維;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
4.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招聘條件;
5.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辦法。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2016年11月3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2:30,東北大本部大成教學館203室(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
2016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2:30,四川大學望江校區就業指導中心211室(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
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30,浙江大學玉泉校區永謙劇場門廳(杭州市浙大路38號)。
報名時間、地點如有調整將及時公告。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報名,如實填寫《余姚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并須提供以下材料:由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籍戶口簿(研究生除外)、獲得的各種獎勵、資格、榮譽等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原籍戶口簿無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對報名資料進行全面審核,擇優確定面試對象,并于當日22:00時前,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入圍面試人員參加面試的時間、地點等。
(二)考試。包括面試和筆試。
1、面試:于報名次日組織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習能力、個性特征、語言表達、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思維、專業技術水平和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評委組根據應聘者面試情況,采取量化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各地面試全部結束后,按各招聘崗位匯總面試情況,根據面試成績和面試合格人數,決定是否核減招聘指標和各崗位入圍筆試人員的比例,并按面試成績擇優確定筆試對象。
2、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一門,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邏輯思維及寫作等。筆試統一安排在余姚市區,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合成:考試成績 = 面試成績×50% + 筆試成績×50%。
(三)體檢:根據考試成績,各招聘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經核減的按核減后指標,下同)以1∶2的比例(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圍,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體檢對象。先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體檢。體檢參照考錄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在入圍體檢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替補。體檢事項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者,將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簽訂就業協議書,并確定為擬聘用考察對象。
(四)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者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在入圍體檢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替補體檢、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待高校畢業后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人身份證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一經公示后,如因故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替補。
四、其他相關事項
(一)有關招聘規定和具體要求等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包括以上層次,境外學歷不能按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資料所有信息必須客觀真實,否則將取消報名或應聘資格。招聘期間請確保聯系電話暢通。
(二)參加面試、筆試、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對參加體檢并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將給予1000元的交通食宿補助(悔約者退還)。
(三)擬聘用人員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等聘用時規定的證件、材料原件,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的相關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擬聘用對象公示等公告均將在余姚人才網(www.yyrc.com)公布,對公告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發布之日起7天內向招聘主管部門反映。聯系(咨詢)電話:余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74-62712807、62722059。
(五)報考綜合管理崗位人員,將采取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逐人一次性選擇聘用單位的辦法確定聘用崗位,計劃聘用的單位將在擬聘用對象選崗前予以告知;報考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分配到鄉鎮街道或市直部門下屬事業單位。聘用單位確定以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服從分配或無正常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新聘用人員一律實行一年試聘期,試聘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資格,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除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的地區外),須在試聘期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在試聘期滿時,沒有辦理遷戶手續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凡本次從事考試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及應聘者,將按規定嚴肅查處。
原標題:余姚市面向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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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余姚市委組織部
余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1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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