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及資格復審公告
巴彥淖爾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于11月16日公布,根據《巴彥淖爾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
一、本次考試“蒙漢兼通”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35分(筆試最終成績),其他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0分(筆試最終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請廣大考生及時下載查詢。
二、本次考試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11月21日-11月25日,報考市直部門崗位的考生到市政務服務中心5樓6號圓,報考各旗縣區崗位的考生到各旗縣區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三、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戶口在外地的巴彥淖爾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巴彥淖爾市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巴彥淖爾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屬于服務基層項目生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具體注意事項詳見《巴彥淖爾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特別提示: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請提前準備相關材料。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予進入面試范圍。
成績咨詢電話:0478-8527277
市直單位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478-8527277
市直單位資格復審地點:市政務服務中心5樓6號圓(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大廳)
臨河區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478-7809886 0478-7809896
臨河區資格復審地點:臨河區教育局4樓會議室
杭錦后旗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478-6622394
杭錦后旗資格復審地點:杭錦后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3室
五原縣資格復審咨詢電話:18647855198
五原縣資格復審地點:五原縣隆興昌辦公大樓221室
原標題:關于公布巴彥淖爾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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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