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阜陽市太和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公告【15人】
一、基本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調出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工作人員。
二、公開選調的職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選調科員級公務員15名(詳見附表)。
三、選調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縣各級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不含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
(二)選調的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11月 24日之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任科員級職務1年以上(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1月);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6.符合《公務員法》第68條回避的規定。
選調職位的學歷、專業條件,以及其他選調條件和有關事項的說明見《2016年太和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的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6年11月17日在太和先鋒網、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太和縣人民政府網發布選調公告及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按照公布的政策咨詢電話直接聯系。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 29日;
2、報名地點設在縣紀委組織部。聯系人:周重建(電話:0558-8666272);
3、報名時須提供報考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等;
4、報名時需提交《2016年太和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太和先鋒網下載)。
報名審查合格人員與職位計劃選調人數須達到3:1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相應調減選調計劃。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5年內不準參加縣直機關單位選調考試。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
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間120分鐘。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和地點:擬定于2016年12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比例為2:1。如最后1名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崗位適應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設最低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得作為考察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如最后1名成績相同,人員一并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應程度,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體檢按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和考察過程中產生人選缺額的,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錄用根據考察結果,由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在太和先鋒網、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太和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對選調人員統一分配,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轉任等手續;被縣紀委監察局認為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太和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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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