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開州區人民法院遴選公務員公告【招3人】
為進一步加強法院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促進人員公平有序流動,根據《公務員法》《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2〕24號)等規定,決定面向全區機關和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區人民法院公務員。
一、遴選名額和職位
本次遴選名額共3名,具體遴選職位、遴選條件詳見《2016年開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面向全區各機關和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
2.具有4年及以上在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經歷(含新錄用人員的試用期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服務期);
3.近4年(2012—201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結果為“不確定等次”的除外);
4.符合《遴選職位表》所要求的學歷及其他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
6.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情形不屬本次公開遴選范圍:
1.新錄(聘)用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2.在現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
3.有特定服務年限要求但未滿服務年限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的相關工作經歷、在現單位工作年限、報考年齡等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的前一日。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1.現場報名。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2016年開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現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在現單位的工作年限證明、近4年(2012年—2015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等資料,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由考生本人到區人力社保局機關現場報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所提供報名資料中的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審核屬實后,加蓋單位公章。
2.資格審查。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資料,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遴選職位要求,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人民法院集中審查考生報名資格。
3.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11月22日下午14:00—17:00到區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書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領取者,責任考生自負。
(二)筆試
1.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為1:10。未達筆試開考比例的,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人民法院研究決定是否遞減遴選指標。
2.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主要測試內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條例》(2012年印發)、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時須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3. 筆試時間。2016年11月23日上午8:30—10:00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