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海口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人】
海口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屬海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經費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根據《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薪酬待遇
招聘管理崗位工作人員3名。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在全省范圍內公開招聘。
(二)資格條件:
1.具有海南省戶籍(或屬海南省生源);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
5. 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至1998年11月期間出生);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海口日報》和市政府門戶網站、市人社局網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信息公布時限為10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
2.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
3.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個人近期免冠半身彩色1寸照片3張(備電子版),并填寫《海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地點為:海口市長濱路第二行政辦公區17號樓南樓五樓5034室。
4.網上報名。應聘人員請點擊“海口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入口”(直接按CTRL鍵點擊即可)或點擊登錄海口市安監局門戶網站“公開招聘報名平臺”注冊填寫報名信息,并將相關證件及證書(材料要求同現場報名)的掃描件或數碼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5、報名要求: 屬于在職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和流動的證明。
6、報名注意事項:一是,網上報名人員需在筆試前與局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68723816)確認,并攜帶個人報名資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二是,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競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公開報名后招聘職位數與競聘該職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競聘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競聘人員名單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安監局門戶網站公布,并發放準考證。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四)考試。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安全生產、職位專業相關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安監局門戶網站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