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永平縣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28人】
為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進人員合理流動,緩解縣級部分單位人員緊缺矛盾,經研究,決定開展永平縣2016年度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單位、職位及人數
公開遴選單位、職位及名額詳見《永平縣2016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和《永平縣2016年度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公開遴選范圍
縣內在職在編機關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縣外在職在編機關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三、公開遴選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公開遴選崗位年齡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
3.身體健康;
4.報考機關公務員崗位的需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備案,報考事業崗位的需有2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
5.公務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試用期除外);
6.參加事業單位公開遴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系列與公開遴選單位所設置的專業技術職稱系列必須一致;
7.具有公開遴選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事業人員)試用期的;
4.縣內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不同意報考的,縣外報考人員所在地區同級組織人社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5.遴選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中的一方已在遴選單位工作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被遴選人員原則上3年內不得調出永平縣。
四、公開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考察)、體檢、擬公開遴選人員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每人限報1個崗位,每個崗位擬公開遴選人數與符合條件報名人數比例一般不低于1:5,公開遴選緊缺崗位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領導組批準后,可適當放寬。
1.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報名地點:公開遴選單位主管部門。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永平縣2016年度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