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臨朐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29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從臨朐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從臨朐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公開招聘2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計劃等詳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2008年至2012年由各級組織部門選聘,任滿一個聘期、考核稱職及以上且目前在臨朐縣服務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4.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應聘,且在臨朐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
5.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辭退的人員;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公開招聘的;有拉票賄選行為的;參與、組織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的;影響公開招聘的其他情況,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應聘人員不能報考按規定應當回避的崗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5日—11月16日,共2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報名地點:原臨朐縣人事局辦公樓一樓(縣城城南街30號)。
2.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須提交《2016年臨朐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貼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臨朐縣委組織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筆試考務費40元。
一個崗位招聘計劃與應聘人數達不到1:2比例,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發現問題的,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