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四季度重慶大足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2人】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應按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通知要求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經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要求取得相應學位的)的,不予聘用。
報考普高、小學崗位的2016年及以前畢業生報名時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2017年畢業生,應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職高的應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信息發布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面試地點、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體檢時間、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大足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lbj.dazu.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23)43780636
原標題:大足區2016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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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