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縣衛生專業人員考核招聘公告【招147人】
3.報名材料
報名者需在《公告》附件處下載并如實填好《報名登記表》,本人持證件材料到現場參加審查,證件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其中僅要求帶原件的將原件裝入,要求帶復印件的僅將復印件裝入:
(1)《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照2張。
(2)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加蓋鮮章)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縣衛計局負責,初審合格的發放準考證。
5.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全過程,在任意環節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從業資格條件,以本人學籍檔案、官方網站備案查詢和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五、考核方式
采用面試答辯方式進行考核。招考比例為2:1,如達不到招考比例,則在報名結束后,調減或取銷相應職位的招聘名額(面試時間及地點另發公告)。面試內容以各專業國家執業和職稱資格考試用書為主并適當擴展延伸,重點考查考生專業知識是否扎實,表達是否準確、完整、清晰等。面試采取考生現場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技能、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總分100分,考核成績低于70分的即為考核不合格。
六、簽約
考核合格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并自主選崗。
體檢對象屬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應與用人單位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未按時簽訂的視為棄權,因棄權空缺的則按考核合格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七、體檢
(一)體檢時間和地點
往屆生體檢對象參加體檢時間另行公告,應屆生待畢業報到后再統一組織體檢。
(二)體檢標準
進入體檢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三)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八、政審考察
縣衛計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縣人社局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考核通過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進行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政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由縣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編制、工資等手續。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所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人社局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信息欄目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后續各環節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妥善保管現場核發的準考證,報到、體檢等后續環節將用此證。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區號:0827)
(一)報名點咨詢電話
縣衛計局人事股:8221136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8225189 縣人社局:8227499
十三、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南江縣人社局、縣衛計局。
原標題:巴中市南江縣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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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下半年南江縣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人員職位表.rar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