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重慶江津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含村、社區干部公告【招116人】
為加強江津區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5名(詳見附件1);面向江津區現任行政村及社區專職干部擇優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詳見附件2);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詳見附件3)。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1.以下人員不屬于附件1、3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以下人員不屬于附件2招聘范圍: 在黨紀政紀處內或者近5年內受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機關(事業單位)下派(選派)到村(社區)任職的;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個人存在違法用地、違法建筑行為的;有虛報冒領、截留侵吞支農惠農資金,在征地拆遷、救災物資發放、扶貧慰問等方面優親厚友、收受好處費的;擔任職務后因各種原因不在村(社區)崗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事項
1.在網上報名開始日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在國(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學歷(學位)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2.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11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0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3.工作經歷、村(社區)干部任職時間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11日。
4.本次公開招聘事業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周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周年。崗位有具體要求的按附件1、3中要求執行。未滿服務期,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5.專業審核有關事項參照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以及《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審核報考專業。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分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考附件1、2采取網上報名(其中報考附件2須現場資格初審合格后方可網上報名)。
1.現場資格初審(限報考附件2考生)
(1)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