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日照市嵐山區政務服務中心購買服務崗位招聘公告【招3人】
經嵐山區政府批準,嵐山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有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組織安排。
3、身體健康,相貌端正,普通話標準。
4、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嵐山區常住戶口。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條件。
7、現役軍人以及曾受過刑事處罰、勞教、法律和政策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報考。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下午17:00。(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本人攜帶報名登記表等材料至日照市嵐山區嵐山中路41號日照銀行4樓428房間報名,聯系人:陳玲,電話:0633-2616418。
3、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張,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誠信承諾書。
(二)資格審查
對前來報名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2倍的崗位,自動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三)面試考核
由招聘工作小組對初審合格的應聘者統一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于2016年11月16日前進行通知(初審不合格者不予通知)。
(四)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按照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不遞補。
四、待遇
試用期為2個月,發放試用期工資1600 /月。試用期不合格的自行解除聘用關系。
試用期合格后與日照市和順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約定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五類社會保險。
聘用期間, 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原標題:日照市嵐山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購買服務崗位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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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山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2016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