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樊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下屬環衛管理所招聘公告【招12人】
六、擬聘人員確定、聘用和待遇
(一)擬聘用人員的確定及公示
用人單位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人社部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有違反考試考察紀律和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取消聘用資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該崗位原則上不再進行遞補,如用人單位要求遞補,應向人社部門寫出專題報告后進行遞補。
(二)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襄陽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按相關規定辦理人事手續。新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崗位設置的要求,聘用在相應崗位;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
(三)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享受國家對事業單位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
原標題:樊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下屬環衛管理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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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樊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2:樊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下屬環衛管理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