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射洪縣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42人】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考察
由縣衛計局和各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嚴格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對于在體檢和考察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違反相關考核招聘規定的,不予聘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體檢、考察人員自動棄權而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報考者自動放棄后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先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在規定時間內(具體以通知時間為準)向招聘單位報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報考崗位所需資料原件,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并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復審后報縣委編辦辦理編制確認手續。審查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不低于5年服務期的《聘用合同》(服務期內不得辦理流動手續),完善聘用手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如在資格審核中發現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條件和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資料的以及辦理聘用手續后未按規定時間到單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開考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其中,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12個月;再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嚴重違規違紀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核、體檢等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視情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十一、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縣人社局通過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等方式予以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察、聘用等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電話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縣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25—6625110)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電話:0825—6191011)、射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咨詢電話:0825—6622614)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射洪縣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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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射洪縣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基本信息一覽表
2.2016年射洪縣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3.2016年射洪縣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