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蕪湖市繁昌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告【10人】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貫徹公平競爭的選調用人制度,經研究決定,部分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全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中公開擇優選調工作人員。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經考試考核后擇優錄用。
二、選調職位(崗位)、人選資格條件
1.詳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附件1);
2.各鎮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須在鎮招錄(聘)后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三、推薦辦法
請各單位對照上述條件,對本單位人員進行認真摸排,擇優推薦,個人也可以自薦。各單位要進行宣傳,讓工作人員了解這項工作。推薦人選確定后,請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表》,連同推薦人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1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2016年11月12日前報縣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四、選調工作的步驟和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推薦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研究決定等步驟進行。
(一)考試
1.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崗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2:1。
2. 考試時間、內容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按2:1確定人選進入考察程序。組織考察前報考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選調意見。考察組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選調單位人員組成,赴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其個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三)研究決定
在綜合分析人選條件、考試成績、考察等基礎上,研究決定選調人選。
本通知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高衛紅 聯系電話:0553-7872542
附:(點擊第2頁查看)
1.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
2.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表。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 | ||||||||
選調單位 | 選調人數 | 職位資格條件和要求 | 備注 | |||||
專業 | 學歷 | 性別 | 年齡 | 職位(崗位) | 其他要求 | |||
縣委辦 | 2 | 漢語言文學、管理學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25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科員 | 黨員(含預備),能適應經常性加班,有較強的語言溝通和文字寫作能力(有黨委辦公室系統工作經歷的優先)。 | |
縣政府辦 | 1 | 法學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科員 | 具有2年以上法制工作經歷或行政執法工作經歷。 | |
縣信息化辦公室 | 1 |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事編(專業技術初級崗位) | 從事事業單位中層或以上管理工作3年以上。 | |
縣婦聯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28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科員 | 有基層工作經驗,在鄉鎮工作公務員須滿5年以上,現在婦聯系統崗位工作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 |
縣發改委 | 1 | 土木工程、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科員 | ||
縣招商局 | 1 | 工商管理類、機械類、電子信息類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科員 | 能夠適應長期在外駐點招商。 | |
縣統計局 |
1 | 經濟學類、計算機類、法學類、行政管理、會計學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8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科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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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社會經濟調查大隊 | 1 | 經濟學類、計算機類、法學類、行政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事編(管理九級或專業技術初級崗位) | ||
縣經信委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科員 |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表
報考職位(崗位):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貫 | 婚否 | |||||||||||
入黨(團)時 間 | 參加工作時間 | 人員身份 | |||||||||||
學歷 學位 |
畢 業院 校及專業 | ||||||||||||
所在單位、職務、聯系方式 | |||||||||||||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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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 | 稱謂 | 姓名 | 年齡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現 實 表 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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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薦 單 位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