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肅崇信縣支教、支農、支醫、支企招募高校生公告【招90人】
(5)近3年受到勞動監察部門查處,確有拖欠員工工資情況的;
(6)經營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處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2.指標分配。縣人社局根據企業需求情況,匯報縣政府同意后,對審核合格的企業分配支企生指標。
3.組織洽談。由縣人社局在縣人力資源市場舉辦高校畢業生和服務企業雙向對接洽談會,組織畢業生和企業現場對接洽談,企業按照下達指標現場確定服務人選。對接洽談時間另行通知。
4.上崗備案。2016年11月30日前,企業將指標內確定的人員畢業證、報到證(擇業通知書)、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學籍檔案、勞動合同(一式五份、《平涼市2016年縣選四支招募計劃資格審核表》(附件2,一式四份)報縣人社局審核。12月中旬由縣人社局組織崗前培訓。12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崗,并按程序報市人社局備案。
五、經費
縣選“四支”生服務期限為3年。在服務期間,由縣財政為服務畢業生發放一定數額的生活補貼,其中,“三支”生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800元,支企生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0元,“三支”生由縣財政統一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費用列入縣財政預算。支企生除享受以上生活補貼外,企業還應向畢業生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酬(每人每月不低于1370元),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補貼等相關政策參照平人社通〔2015〕173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六、服務期間的管理
(一)服務期間,“三支”生人事檔案統一轉至縣人社局,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對服務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服務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支企生人事檔案由縣人才中心統一免費代理,企業建立黨、團組織的,組織關系轉到企業,企業沒有黨、團組織的,組織關系轉至縣人社局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黨支部,服務期限計算工齡。
(二)服務單位負責服務人員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縣人社局負責服務人員年終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工作職責履行、工作技能、遵守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等情況。考核結果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服務人員享受辦理保險、核發生活補貼及其他政策的依據。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終考核不合格人員,服務單位向人社部門提出建議,經審核后,取消其服務資格。畢業生因故自動離職的,服務單位應及時向人社部門報告,其服務資格自行消失。
(四)服務企業以“空掛”方式騙取財政扶持資金、虛報考勤結果、不按時向支企生足額發放工資報酬、不依法為服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取消扶持資格。
(五)支企生與用人企業終止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后,企業應及時報告人社部門,停止發放生活補助。空出的指標不再遞補。
(六)鼓勵在服務期內的“四支”生多渠道就業,允許在服務期間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服務期內的支企生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七、服務期滿后的就業及待遇
服務期滿后,“三支”生經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規定,在鄉鎮事業單位自然減員的空崗中擇優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執行當地事業單位同期同類人員工資標準,服務期限合并計算為工作年限。支企生服務期滿自愿留在企業工作的,經企業同意,繼續在企業工作,按政策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對服務期滿企業未留用或不愿在企業工作的,自主擇業。
咨詢電話: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 0933-6102308
原標題:崇信縣2016年招募高校畢業生從事支教 支農支醫支企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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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選四支招募計劃報名登記表
2、平涼市2016年縣選四支招募計劃資格審核表
3、崇信縣2016年服務企業崗位需求情況簡表
崇信縣2016年縣選“四支”招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