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平陽縣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選調公告【招2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法官助理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和職位
面向全國公開選調法官助理2名,性別不限。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品行良好,清正廉潔,未受過黨紀、政紀、刑事處分;
2、具有公務員身份,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并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5、所在單位同意選調。
三、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止。
2、報名方法:報名者須將資料于2016年11月4日前配送(以當地郵戳為準)至平陽縣人民法院政治處(信封注明:公開選調;地址: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昆陽鎮興良路昆宋大道(平陽縣人民法院),郵編325400),并將報名表用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平陽縣人民法院政治處郵箱:493967950@qq.com。
3、報名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平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個人自薦材料(含本人基本情況和工作簡歷、聯系方式);
(3)學歷、學位、公務員登記表、身份證、工作證等復印件各一式一份;
(4)獲獎證書、歷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張。
4、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3倍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選調的辦法進行。
1、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徹選調工作全過程,報名者要對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選調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為不合格并取消選調資格。面試主要測試應變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求實精神等。
3、體檢。依照面試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名額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4、組織考察。綜合面試和體檢結果,按選調名額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等情況。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考察標準執行。
5、確定人選。考察后確定擬選調人選,在平陽縣人民法院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紀律
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六、其他事項
(一)面試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聯系電話:0577-63889985。
原標題:平陽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法官助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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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陽縣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