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招聘公告【招10人】
為創新和推廣行政執法社會監督模式,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根據《浙江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浙江省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推行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的指導意見》(浙依組辦?2016?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主要職責
在政府及其法制機構組織下參與行政執法監督重大問題研究、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活動、參與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審查工作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備案審查工作;
監督余杭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活動,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辦理區法制辦委托的其他行政執法監督事項。
二、選聘條件
(一)具有較強的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具備與履行職責相應的法律知識;
(二)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
(三)在杭州市連續居住三年以上,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四)品行良好,無刑事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記錄,無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記錄或其他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三、聘任期限
余杭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聘期為2年,可以連續聘任;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
聘期內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整。
四、報名方法和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1月5日。
報名方式:請各位報名人員自行下載《杭州市余杭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申請表》,填寫有關情況后將申請表發送至郵箱chenjiaying@yuhang.gov.cn。
區法制辦將根據應聘條件和有關程序,進行資格審查和初選。進入初選名單的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將報名表(簽字及加蓋公章)和相關證明材料(身份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明、獲獎證書、法律職業或律師資格證書等復印件)配送至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執法監督科。配送地址:杭州市余杭區臨平西大街33號 余杭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郵政編碼:311100;聯系人:陳佳穎,聯系電話:86139807。
區法制辦將按照公平、公正原則,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審核后,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經驗、能力、業務專長等,擇優確定擬聘任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頒發聘書,并向社會公告。
原標題: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關于聘請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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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