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肅酒泉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人】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為酒泉市林果服務中心、酒泉市仲裁委會秘書處2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從工作分配,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其他條件。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簡表要求35周歲以下為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簡表要求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16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5.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未滿5年的。
6.2013年6月1日以來在中央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7.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8.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崗位專業要求
招聘崗位專業條件參照《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均為符合報考專業。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