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淮安市新安醫院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人】
淮安市新安醫院是淮安市民政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促進民政事業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市民政局黨委研究,并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淮安市新安醫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崗位要求的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含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且報考人員在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相關資格證書,未取得的不予報名;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專業類別劃分按《2016年淮安市新安醫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市民政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應崗位專業中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應崗位專業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涉及的專業技術職稱,系指按國家和省規定程序和條件評審認定的專業技術職稱,不含各市專為民營經濟組織中專業技術人員放寬條件評審的職稱。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14日~11月18日(上午:8:30:0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
淮安市新安醫院三樓辦公室(淮安市淮安區淮城鎮新城西門后街31號(禮字壩向東200米),咨詢電話:0517-85802240、83766107。
3.報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于2016年11月18日前登陸淮安市民政局網站,下載并填寫《2016年淮安市新安醫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淮安市新安醫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張;
(2)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4)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張。
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如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特殊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
由淮安市民政局根據招聘條件對現場報考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填寫報名表。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不能按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不予報名。
報名結束后,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表》規定開考比例倍數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為2016年11月19日上午8:30:00~11:00,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報名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上午8:30:00~11:00,下午14:00~17:00)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參加由淮安市民政局統一組織的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