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選調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招9人】
丹徒區位于江蘇省鎮江市,地處長江三角洲,屬江蘇蘇南板塊,同屬上海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因工作需要,根據《公務員法》等文件規定,經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面向全國政法系統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職位
選調人民警察(公務員)9名。
職位:基層公安科辦員,從事基層執法勤務工作。
二、選調對象
全國政法系統目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二)男性;
(三)取得公務員身份及人民警察身份2年及以上;
(四)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7日以后<含>出生),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適當放寬3歲(出生年月日計算方法下同):1、取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的;2、取得公安相關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國家法律職業資格或公安部高級執法資格;3、曾榮立二等功一次或三等功二次的; 4、獲得全國人民警察或省級以上勞模等榮譽稱號的;
(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7日0時起至2016年11月16日17時止;
2、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辦法。本人填寫《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公務員)報名表》,附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或電子檔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現場報名者到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政治處遞交資料報名(節假日可預約);網上報名者將報名資料發至電子郵箱:dtgazzc@163.com,并發送報名短信(包含報名人姓名、聯系電話)至手機號13655295533。
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聯系人:李海瀅,聯系電話:0511—85314022,傳真:0511-85314058。
3、資格初審:在報名截止時限內,對報名人員的年齡、學歷、職務、榮譽、年度考核和獲獎情況進行初審。資格初審不通過的,將說明理由;對信息填報不全的,必要時可聯系報名人員,要求其提供需補充的內容。截止至2016年11月16日24時未補充的,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
本次選調開考比例為1∶1.2。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核減選調計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地點在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鎮江市丹徒區谷陽大道288號),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
(1)居民身份證、警官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2)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3張;
(4)本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說明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情況)及《公務員登記表》《人民警察(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干部人事部門印章)。
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提供的各類材料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三)筆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主要測試公安理論知識、業務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能力,主要范圍為: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行為規范》、《公務員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公共行政管理知識、法律知識、時事政治常識;3、機關公文處理及應用文寫作。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