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新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聘公告【招13人】
根據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和《關于轉發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七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的通知》(信衛〔2016〕21號),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服務能力,促進衛生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特招13名醫學院校畢業生。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現制定特招公告。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試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并成立特招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特招各環節的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及聘用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進一步衛生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更好的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
三、招聘專業及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專業及計劃詳見《2016年度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職位表》(見附件1)
四、報考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基層衛生事業;
3、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醫學院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0周歲以下,即1998年10月21日至1986年10月20日期間出生;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已通過各級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51111”或“369”招聘現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
6、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專業應與所學專業相一致。
2、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從新縣人民政府網自行下載并用黑色水性筆填寫《新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名表》一式2份(見附件2),附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并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
3、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4、報名地點: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股。
5、報名須遞交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服務中心蓋章;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
6、報名人員憑身份證于2016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7、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8、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對于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職位招聘,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