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2016下半年瀘縣電視臺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公告【1人】
(三)筆試
1.筆試人員確定。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筆試,因面試缺考等原因產生筆試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且面試成績達到80分的人員一并確定進入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在2016年11月22日通過瀘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考生注意關注。
2.筆試準考證的領取。
參加筆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瀘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瀘縣人社局2 樓)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或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能參加筆試,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3.繳費。
參加筆試人員在領取準考證時按照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減免考務費的考生,于領取筆試準考證時到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830-8192892)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4.筆試內容:《綜合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知識》包括:時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論、公文寫作、職業道德、人文與科技、事業單位知識等。本次所有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專門用書。
5.筆試時間:2016年12月3日。
6.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7.未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公布:未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將由市于2016年12月15日在瀘州人事考試網采取點對點方式進行公布,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查詢個人筆試成績。由于閱卷工作采取機讀卡閱卷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請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8日登錄瀘州人事考試網提交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2016年12月19日在該網站公布。
8.筆試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規定: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其中服務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須滿周年(從簽訂合同或協議時計算至本次報名截止之日,天對天),大學生村(社區)干部獲獎加分必須是被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大學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
(2)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規定: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加分。
(3)其他基層項目加分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加分。
9.申請加分材料。申請加分的報考者請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18:00前在工作時間將以下材料交瀘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瀘縣人社局2樓,電話:0830-812892)。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加分申請、身份證、報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證書、加分申請、身份證、報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2016年11月21日瀘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招錄板塊http://www.luxian.gov.cn/pagelist.jsp?id=d8eff4e84afe443aa8bc54132ae6c9ef)公示初審后的擬加分人員名單,公示至2016年11月25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人員可按規定加分。上述加分項目不累加,符合兩個及以上加分規定的,按加分規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考生,報考本次事業單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10. 筆試成績計算:《綜合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綜合知識》×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政策性加分。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通過瀘縣人民政府網站采取點對點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筆試成績及排名情況。
11.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能確定參加體檢。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綜合知識》的平均分×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的平均分×50%)×50%。筆試有缺考科目、單科或雙科成績為零分、違紀的考生成績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四)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在2016年12月28日前通過瀘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