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廣東大埔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2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未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從同崗位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選。應聘教師崗位的人員,體檢標準按《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其他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經查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2014年、2015年、2016年參加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違紀違約人員。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縣人社局網站和相關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或者公示結束后5天內個人主動放棄聘用而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參照考察階段遞補方式遞補,逾期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局核準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七)本次公開招聘的聘用人員與工作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
(八)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大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5555239。
本方案由大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大埔縣2016年下半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1-3.zip
1、大埔縣2016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共12個職位).xlsx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3、大埔縣2016年下半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doc
大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0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