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桐城市司法局事編選調公告
根據《桐城市機關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調動工作辦法》的規定,桐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擬公開選調一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范圍:
桐城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證。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報名地點在桐城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辦。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組織部和人社局共同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截止報名結束未提供有效證書的,取消考試資格。經審查合格的人員少于3人,取消公開選調。
(三)考試。本次公開選調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100分,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察。根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2人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組織部、人社局會同司法局共同進行,主要考察人選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及與崗位的匹配程度。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在有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工作調動手續;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辦:6181229
市人社局事業科:6136609
原標題:桐城市司法局公開選調事編工作人員公告
中 共 桐 城 市 委 組 織 部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0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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