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泰順縣總工會招錄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公告【招5人】
三、公示、錄用
考核合格人員,在溫州市人事考試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錄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擬錄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收到辦理錄用手續通知書,本人放棄錄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錄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四、用工性質、待遇、工作內容
(一)用工性質
工會工作者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由縣(市、區)總工會與錄用人員簽訂。試用期2個月,聘用合同期2年。
(二)待遇
按照各縣(市、區)職業化工會工作者有關標準執行。
(三)工作內容
1.按照上級工會要求的工會組建和會員發展任務開展工會組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所轄區域內工會組織建設制度和臺賬;
2.幫助指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和企業民主管理工作,協調勞動關系,維護職工權益;
3.組織指導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等群眾性技術創新活動,做好勞動模范的培養管理服務等工作;
4.做好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5.協助縣總工會做好基層工會干部的培訓、職工教育和依法收繳工會經費工作;
6.負責基層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意見建議的信息收集,及時發現問題、反映問題;
7.工會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須知事項
詳情請登錄泰順人事人才網http://www.tsrsrc.com.cn、泰順縣總工會微信公眾號查詢。
未盡事宜由泰順縣總工會研究決定。
原標題:關于泰順縣總工會公開招錄職業化工會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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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順縣總工會
2016年10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