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巴東縣2016年10月公開考試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一、遴選職位
巴東縣供銷社1人;
巴東縣委法規室1人;
巴東縣紀委監察局信息中心2人;
巴東縣司法局1人;
(遴選計劃共5人,詳細職位信息見附件)
二、遴選辦法
遴選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的方式進行。
三、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巴東縣供銷社在全縣公務員、參公人員中遴選,巴東縣委法規室、巴東縣司法局在全縣公務員中遴選;巴東縣紀委監察局信息中心在全縣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中遴選。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度考核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4、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農村義務教育教師工作未滿三年的;
5、在人事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3年的;
6、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7、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四、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遴選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2、報名方式
報考者攜帶《巴東縣2016年度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相關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三張1寸登記照到縣人社局一樓就業大廳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三)組織考試
考試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各遴選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經縣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開考,但筆試成績或綜合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參加體檢、考察、選調。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