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桑植縣商務和糧食局選調公告【招1人】
為促進我縣招商引資工作,優化人才隊伍結構,經縣編制、人社部門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到局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商務和糧食局組織實施,縣編制部門、人社部門全程參與指導,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三、選調計劃
2016年計劃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選調計劃及崗位要求等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桑植縣公眾信息網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以檔案管理部門出示的年齡證明為準);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桑植縣商務和糧食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744-6220050)
3.報名流程:考生現場領取《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準備兩張同底證件照→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一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
4.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檔案管理部門出示的年齡、鄉鎮工作認定證明(截止到2016年11月2日)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6.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6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領取地點:桑植縣商務和糧食局人事股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16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并公告。
(二)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中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結構化面試工作由商務和糧食局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報縣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縣商務和糧食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商務和糧食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縣商務和糧食局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調動手續。經縣人社局審核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調動人員名單,在桑植縣公眾信息網站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動人員,由縣人社局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因公示出現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紀律規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公眾信息網站(http://www.sangzhi.gov.cn/)上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或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督舉報電話:0744—6220030、6222854(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十一、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商務和糧食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桑植縣商務和糧食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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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縣商務和糧食局
2016年10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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