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宜賓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478人】
(三)面試
需進行面試的崗位面試方式詳見《崗位表》。其中,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面試人員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面試主要考核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
現場資格審查、面試時間、地點安排以及體檢、考核等有關事項,縣區及以下事業單位由各縣區人社局具體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有關事項將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上及時公告。
1.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面試(其中,不面試的崗位在體檢前)前須通過現場資格審查。
按照招考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其中,提前進行了專業技能測試的加上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下同)。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無筆試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審查。
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在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市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書面證明原件)。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體檢)資格(下同)。現場資格審查中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體檢)資格而產生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依次等額遞補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縣區或招聘單位(部門)自定的遞補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留錯、不暢通等情況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按川價費〔2003〕237 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2.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1.只進行筆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
2.(筆試+面試)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 +面試成績×40%。
3.提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但不面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 +筆試總成績×60%。
如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不面試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筆試各科成績均有效的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低于5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六、體檢、考核、遞補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的《專業科目》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筆試的《專業科目》成績也相同的,以筆試《公共科目》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提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按照筆試《公共科目》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體檢
(1)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教育系統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印發的《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1年修訂后意見)執行。
(3)其他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4)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5)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6)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