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滄州渤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3人】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100分。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滿分 100分。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 2:1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考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和資格復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報考崗位從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資格復審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聘用及待遇
按照考試、體檢和復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擬聘用公示結果無異議人員予以聘用,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合同期限五年,五年內不允許調動。聘用人員不進入行政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五、其他事宜
凡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復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招聘過程中相關信息均及時在渤海新區官網發布,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新區組織人事部不再電話通知,考生如有延誤后果自負。
原標題:滄州渤海新區組織人事部關于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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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渤海新區組織人事部
2016年10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