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東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67人】
(三)報名程序:
申請報考。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確認符合后,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申請報考。
初步審核。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錄入的部分個人信息與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匹配度初審。未通過初審的,不能繼續報名程序。
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二)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內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 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
(三)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崗位,只接受2016年應屆畢業生(含2015年畢業并已辦理暫緩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招聘對象為不限的崗位,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崗位年齡、職稱、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等條件限制。
四、資格復審
(一)復審時間:
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復審地點:
詳見招聘崗位表。
(三)復審程序:
考生本人于規定時間內攜帶復審材料(詳見報考指南)原件及復印件到報考崗位所指引的資格審核地點進行審核。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復審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加分審核:
2013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2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在報名資格復審時憑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加分資格審核。未按規定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