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順慶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發〔2016〕5號)等文件精神,南充市順慶區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名。現就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雙向選擇,公開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名,詳見《南充市順慶區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非在職在編的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和本方案其他要求,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未在公告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4日上午8時30分--2016年10月26日下午6時。
2、報名地點:南充市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南充市順慶區育英路50號)。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填寫《南充市順慶區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詳見附件2。同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
(2)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無身份證的,需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報名時未取得畢業證人員出具本人學生證、所在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4)能反映工作業績、學術水平或業務能力的支撐材料。
(二)資格審核
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南充市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要求對應聘事業單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報招聘領導小組審定。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由區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組織面試考核,實行評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水平、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判斷、組織協調、人際溝通能力等進行綜合能力素質。
各職位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確定,具體加試辦法由考核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面試考核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面試通知書為準。應聘人員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在報名處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檢
對擬聘人員等額體檢。體檢由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相關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查。復查在體檢后3日內進行,由考生寫出書面復查申請,不提出復查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及自動放棄者,取消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