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江蘇鎮江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將組織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內容為筆試后入圍下一輪測試的人員報名所需資格條件的證書或證明等材料原件;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合同中不足以證明工作崗位或內容的,需另附單位證明。
通過集中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網站公告。資格復審不通過或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復審的考生,取消入圍下一輪測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按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四、考試
(一)分類考試方法和成績計算
考試根據崗位分類,采取筆試、面試、專業科目測試、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的3倍比例確定進入下一輪測試人選(招聘人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各項測試成績均采取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按一定比例合成總成績,具體如下:
1.A類崗位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法律》;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B類崗位考試主要由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三部分組成。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專業科目測試的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方式為筆試、專業面試、答辯、評審等;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4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的比例計算。
3.C類崗位考試由筆試、專業面試或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筆試科目為《崗位專業知識》或《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專業面試和技能測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
4.D類崗位考核方法和成績合成見《崗位表》。
筆試成績低于卷面總分值的50%不得進入下一輪測試;考試考核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予錄取。
(二)考試的組織實施
1.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由鎮江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統一組織。
2.專業科目測試、專業面試、技能測試和直接考核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權限不同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批準后,在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網站發布公告,明確測試或考核的具體時間、詳細地點、考試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項。考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采取封閉命題或委托省轄市級以上專業考試機構命題的形式,命制試題和評分標準,校審無誤后,在主管部門紀檢監察人員全過程監督下組織實施。考試方案報送、核準的截止時間:10月22日-11月4日。
(三)考試時間及成績查詢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結構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
筆試成績10個工作日內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查詢。
專業科目測試、專業面試、技能測試和考核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成績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考試時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試考工網另行發布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或技能測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應不低于60分)。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參照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01-05號崗位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體檢工作原則上在總成績公示結束后一周內完成。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出現缺額時,從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完成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審核后按崗位分別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崗位等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未就業的畢業生見習期滿后聘用到相應等級)。被聘用考生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聘用名單公布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政策咨詢電話:0511—85340800、85340050、84435702,考務咨詢:0511-84425552。監督電話:0511—85340833。
原標題:鎮江市事業單位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鎮人社事招公告[201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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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鎮江市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中共鎮江市委組織部
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0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