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納雍縣城市管理局招聘駕駛員公告【招10人】
1、損害國家及群眾利益,造成極壞影響的;
2、打架斗毆、破壞社會秩序的,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又未施行手術的;
4、其他不宜招用的情況。
十、招用及管理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用對象。
招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如發現有不適宜招用條件的,不予簽訂合同,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一簽。合同由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按規定繳納社保,送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十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招用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納雍縣城市管理局招用臨聘駕駛員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張 維(縣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饒 漫(縣第六紀工委副書記)
安明發(縣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盧云清(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就業局局長)
夏貞奎(縣交警大隊長)
成 員:周 鋼(縣城管局黨組成員、環衛站站長)
李 鑫(縣城管局辦公室主任)
王勝江(縣城管局環衛站副站長)
陳紅竹(縣城管局人事政工股長)
侯 萍(環衛站辦公室主任)
王 運(縣城管局辦公室工作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城市管理局。安明發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周鋼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李鑫、陳紅竹、侯萍、王運等4名位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十二、紀律監督
招用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工作人員和考生如果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工作人員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考生取消招用資格。
十三、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3536862(縣城市管理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3523356(第六紀工委辦公室)
原標題:納雍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用臨聘駕駛員工作方案
納雍縣城市管理局招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0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