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福州市臺江區街道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就業創業政策有效落實,幫扶我區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繼續實施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根據《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榕人社就〔2014〕65號)精神,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公開招聘21名街道專職勞動協理員。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臺江區戶籍;
2.持有效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且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3.掌握操作計算機錄入文字表格,有較強的溝通與語言表達能力;
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人員、退伍軍人、隨軍家屬;
6.已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或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的人員不可報名。
三、崗位薪酬待遇
1.街道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補貼為2942元/月,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補貼收入約為2600元/月。
2.公益性崗位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均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后補貼標準相同。
3.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聘期: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四、工作職責
街道專職勞動協理員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社區工作服務站開展各項就業和社會工作,并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公共就業服務。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機試及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10月8日-10月16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方式:我區符合專職勞動協理員招聘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事務所現場報名。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可當場領取并填寫,或在臺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高校畢業生另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4.資格審查: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機試及面試
機試時間初步定于10月31日下午,面試時間初步定于11月5日上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綜合成績由機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比例相加之和,綜合成績中,機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四)聘用公示
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排序,排名前21名且高于60分的人員列入公益性崗位擬聘用名單,名單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告欄和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街道、社區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聘用
區人社局委托勞務派遣公司,與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簽訂書面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
六、其他事項
對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畢業的高校畢業生,經查詢金保網核實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無單位繳納社保記錄的,可視同為已經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給予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并注明為就業困難人員。
原標題:2016年福州市臺江區街道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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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臺江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