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南川區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人】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0月11日至1998年10月11日期間出生,下同);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須在報名開始日(2016年10月11日)前已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南川區2016年公開招聘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2016年10月11日前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其他:
1.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10月底,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計算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按月進行累計計算。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崗位查詢。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南川區2016年公開招聘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二)報名。本次報名全部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主頁、本人頁、增減頁)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新一代身份證、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原件,同時提供單位證明),按時到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601辦公室(南川區金山大道31號)報名,逾期不再受理。經資格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務費不予退還,如發現有報考條件不符合的已繳費考生,通過電話或短信息通知取消報名資格并退還考務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本次報名不接受電話報名、傳真報名和網上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者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屬特殊崗位或緊缺急需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還其考務費。
(四)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擬定于2016年10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一)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二)專業科目測試。專業科目測試為《醫學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分值100分。
(三)面試。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或成績無效的,取消面試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