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迪慶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補充人員招聘公告
(八)考試費用: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在招聘過程中,我中心不會向報考者收取任何費用,請警惕,謹防受騙。
考生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領取地點:迪慶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
(十)報名監督和咨詢電話:0887-8225422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或實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考試內容以理工類計算機專業為主,不指定用書。筆試試題為標準化試題(即客觀題),以百分制計。
2、筆試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者,必須攜帶戶口薄原件),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
4、筆試加分政策: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相關規定執行。對州內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個少數民族考生給予筆試加分照顧。
(二)面試(或實作):
1、面試(或實作)內容以考察專業知識為主,以百分制計。
2、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從到低分,以1:2比例進入面試或實作(若筆試總成績加民族照顧分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3、面試或實作由迪慶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的規定,提出具體面試(或實作)方案,經迪慶州住建局審核,并報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在監督組的監督下,由迪慶州住建局和迪慶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組織實施面試(或實作)。
4、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崗位不足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在達到最低分數要求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7天向迪慶州迪慶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六、體檢及招聘
(一)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崗位特點確定。
(二)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時,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方法計算考試總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在確定體檢人員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三)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是1:1時,筆試不帶入面試, 面試設最低分數線60分(含60分),以1:1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合格者即為擬招聘人員,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招聘資格,以報考該崗位的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經考試、考核和體檢合格的人員,辦理招聘手續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七、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政協、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州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招聘工作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為的,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無理取鬧、妨礙招聘工作、擾亂招聘秩序的考生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已招聘人員解除招聘手續及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