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省長春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27名】
為全面實施長春新區發展戰略,建設體制先進、產城融合、宜居宜業、特色鮮明的新區,根據工作需要,長春新區管委會委托長春高新人才勞務開發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長春新區招聘計劃及范圍
本次長春新區共招聘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127名,招聘范圍為國內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98年9月28日至1976年9月28日期間出生),各崗位具體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16年9月28日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任職條件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現役軍人;
4.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