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昆明市官渡區民政局招聘社區專業社會工作者公告【招89人】
5.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上姓名、身份證號)。
(2)報名時需提交《昆明市官渡區民政局招聘社區專業社會工作者報名與資格審查表》(附后)一式兩份(自行下載并按要求插入電子照片,填寫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簽名蓋章),攜帶戶口本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3)已就業的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證明材料需注明原單位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并加蓋公章。
(4)報名時還需遞交《昆明市官渡區民政局招聘社區專業社會工作者報考誠信承諾書》,請考生自行下載并認真如實填寫。
(5)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報考者對自己提供的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報名時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6)參照省物價局和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規定,參加社區專業社會工作者人員招聘考試的考生報名時繳納以下費用:
a、筆試考試費:50元/人;
b、面試考試費:50元/人(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交納)。
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削減該崗位計劃。
(二)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于2016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報名處領取。
(三)考試
1.筆試
(1)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報考人員的文化知識掌握情況進行書面測驗。
(2)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范圍為:社會學概論、社會工作概論、社區工作、社會工作行政、社會工作實務、時事政治以及黨政機關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3)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保持一年有效。一年內若有新增或替補的崗位,可直接作為考試成績參加下一步考察錄用程序。
2.面試
(1)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原則上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筆試考試人數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參加面試考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時,按實際參加筆試考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因考生自動放棄面試的,按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放棄考試的考生應提前三天將書面申請書交官渡區民政局(聯系電話:0871—67160635)。
(2)方式: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
(3)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分值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在昆明人才網(http://www.100job.cn)、昆明就業網(http://www.kmjy.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體檢、考察和政審人選的確定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二位。
(2)考試總成績經公示無異議,依據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考試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察和政審人選。因體檢、考察和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如果出現兩名及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若面試分數還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
4.考試注意事項
參加考試的考生須持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開考前15分鐘提前進入考場,本人必須“兩證”齊全,證件不全一律不準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考生禁止入場參加考試。
(四)體檢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未按規定時間進行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在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取消擬錄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官渡區民政局,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一次性遞補。無符合條件的遞補者時,取消崗位,不再調劑。
3.體檢合格后,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五)考察和政審
考察和政審由官渡區民政局招聘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綜合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昆明人才網(http://www.100job.cn)、昆明就業網(http://www.kmjy.gov.cn)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報考崗位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統一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
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未就業人員需持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已就業的報考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六、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審核報名人員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社會監督。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已受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應聘資格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