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慶元縣紀委公務員選調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名額
選調縣紀委(含派駐紀檢組)股級及以下工作崗位,名額3名。
二、選調條件
(一)按照“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報考人員應具備勝任紀檢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專業知識和道德品質,熱愛紀檢監察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同時,還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所學專業為經濟、金融、審計、財會、法律等與紀檢監察工作比較密切的,選調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3.國家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2.按照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不適宜在紀檢監察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慶元縣紀委干部室(慶元縣石龍街26號)。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對象須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如實填寫《慶元縣紀委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一份,可附自薦材料),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任職文件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證明原件或復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報名對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由縣紀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均可參加筆試,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出筆試通知。
(三)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由縣紀委組織,報考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按通知要求參加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內容主要為申論或寫作為主,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
(四)考察。根據總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考察對象不適宜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不予選調。
(五)公示和調入。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對象,將擬選調對象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反映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選調手續。
咨詢電話: 6129701
原標題:慶元縣紀委關于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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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慶元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9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