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海海南州第二批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44名】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定,海南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6年海南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州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61名,事業單位例行招聘人員83名(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省招聘范圍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本省臨聘教師、應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滿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圍包括本州戶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州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滿的退伍士兵)。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報考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本省內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臨聘人員和醫改期間的同工同酬人員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0年9 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和相應學歷條件;
(四)報考醫師崗位未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以及報考護士崗位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考生,須具備參加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
(五)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令第74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