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伊春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聘公告【4人】
(一)發布公告:2016年9月19日—10月7日。 (二)報名時間:2016年10月8日—10月12日, 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4: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伊春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綜合管理科(伊春市伊春區林都大街10號五樓)
聯系人:解永輝
聯系電話:04583870313
手機:18904589977
(四)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時需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項目生證明材料以及各種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藍底免冠二寸照片5張(2張貼在報名表上,3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背面);填報《2016年伊春市行政資源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2份;在職在編人員需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復印件不予返還)。
2.考生只能依據所學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3.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五)資格審查:按本公告所規定的基本條件,由伊春市行政資源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由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
(六)注意事項
1.考生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工作崗位。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應不低于1:3的比例,若達不到該比例,將相應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
3.享受加分政策的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項目生證明材料進行加分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前由伊春市行政資源中心向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其他證件無效),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六、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60%、面試占40%。按照匯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1.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