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遵義湄潭縣公安局選調人民警察(法醫)公告【招1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湄潭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選調一名人民警察(法醫)。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面向全國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方案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采取筆試、面試與體檢相結合的辦法,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在原單位連續2年考核稱職的民警選調到我局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此次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經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湄潭縣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選調工作小組):
組 長:冉崇旭 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劉 成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 員:縣局其他黨委委員
選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本局政工室,劉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王東、伍云云、郭建勛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選調工作的日常工作事務。
三、選調職位和職數
此次我局選調職位為具備法醫資格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數為1人,男性。
四、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全國公安系統在編、在職(崗)的國家人民警察,具備法醫鑒定資質。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具有吃苦耐勞精神;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含試用期考核為不定等次的);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6、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經歷;
7、具有法醫資質,且為公安機關在編在職人民警察;
8、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并出具書面同意函后,方可報名。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內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近2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考核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工作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由湄潭縣公安局通過公安系統內外網和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等互聯網發布選調工作方案及相關信息。
(二)報名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9月20日至10月9日;
2、報名地點:湄潭縣公安局政工室(地址:湄潭縣湄江鎮天文大道湄潭縣公安局四樓)。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鑒定人資格證書(法醫類)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復印),公務員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工作經歷、參加工作時間(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原件。
報名者必須如實填寫《湄潭縣公安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應留下正確的聯系電話,并保持暢通。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
1、資格初審在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指導下,由湄潭縣公安局選調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方案要求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留存報考人員報名表,供考察政審等環節時使用。
2、資格審查結束后,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如多于設定選調人員數,則按照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擇優確定參加體檢、考察政審人員。如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只有1人,則直接進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環節。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所帶來的不良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六、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在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導下進行,由湄潭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
時間:待定
地點:待定
七、面 試
面試在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導下進行,由湄潭縣公安局選調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時間:待定
地點:待定
八、體 檢
體檢由湄潭縣公安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在縣級醫院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九、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湄潭縣公安局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征求意見、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等情況,核實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登記表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及撰寫考察報告。
十、公示和辦理調動
確定擬選調人員后,并在湄潭縣公安局內外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十一、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此次選調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0851-24387017
原標題:湄潭縣公安局2016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法醫)方案
(責任編輯:李明)
-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2025年度巴中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調整公告
- 2025四川巴中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職位調整公告
- 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關于2024年度雅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擬調任人員的公示
- 梓潼縣2025年上半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結論及綜合考察的公告
- 2024年中共大慶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
- 南充市農業農村局關于2024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體檢的公告
- 2025中央網信辦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公告
- 2024年度焦作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擬遴選人員公示(第二批)
- 2024新疆紅星城開公司市場化選聘經理層成員筆試、面試成績和考察評議工作通知
- 2024四川雅安市選調公務員擬調任人員公示